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论文或课题平湖市二等奖及以上),其学历可放宽到学前教育大专毕业,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教师3名。
三、编制性质、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享受本园同类幼儿园教师待遇。
四、招聘考核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在新埭镇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有意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向新埭镇中心幼儿园咨询、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与幼教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证明;
7.目前已经在幼儿园工作的应聘者,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二)资格审查。
以上材料由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汇总初审后,报新埭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含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和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察
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毕业生的学习成绩等。
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埭镇中心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考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高不超过2分。
1.学前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加0.5分);
2.在大学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获得过一、二等奖学金的(加0.5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教学特长,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奖的(加1分)。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2016年5月19日--5月21日,上午8:00---下午4:00,随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新埭镇中心幼儿园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新埭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室(新埭镇南栅西路88号,新埭镇政府大楼东侧)。
咨询电话:0573——85601470;0573——85606835;0573——85605081。
联系人:顾老师(13757333253)金老师(13867375022)金老师(13819341981)
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5月11日
附件:
平湖市镇(街道)中心幼儿园2016年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6年5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户籍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所 学 专 业 | 毕业学校 | ||||||
专业技术职务 | 教 师 资 格 | 联系电话 | ||||||
家庭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
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 可加分值 | 分 | ||||||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本 人 近 照 | |||||||
获 奖 情 况 | ||||||||
资格审查情况 | 年 月 日 | |||||||
承 诺 书 |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政策与相关信息,理解其内容,并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本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签名: 二○一六年 月 日 | |||||||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