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4〕2号)和《2024年谷城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要求,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了42名考生参加体检、考察(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1.考生携带身份证、免冠两寸登记照片1张(粘贴体检表用)于2024年8月15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具体地点和日程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2.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饮水、不进食,直至体检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
3.体检内容参照《人社部 国家卫健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6.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居住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扫描、拍照电子档等方式将放弃声明(本人签字按手印)发送至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0-7338520,电子邮箱:gcjsfz@163.com。
二、考察
对本次公布的体检考生采取函调形式进行政审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下载填写《谷城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政审考察表》(附件2),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所在户口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考察意见。同时,还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要求参考附件3)、银行征信证明,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家庭、诚信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上述《政审考察表》、个人自传、征信证明、承诺书(附件4)等纸质材料于8月15日前提交至谷城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县教育局一楼105室),联系人:陈老师。
三、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拟聘人员。
四、审批聘用
确定为正式拟聘人员后,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岗(选岗工作以群通知为准)。待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幼儿园教师为五年),若中途违约者,除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外,还将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附件:
1.谷城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谷城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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