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笔试成绩分为A、B、C三种类别,各类别人员复审资格说明如下: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同一岗位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在同一岗位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外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复审的递补对象。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复审资格。
三、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
(一)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9:00-16:30
本次资格复审分阶段分类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入场
(1)A类考生本人于7月9日8:00-9:00之间到达资格复审场地,9:00后停止入场。
(2)B类考生本人于7月9日13:00-14:00之间到达资格复审场地,14:00后停止入场。
逾期未到达复审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再另行安排。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做好签到工作,并按岗位分组就座。
2.A类考生资格复审安排
A类考生资格复审于7月9日9:00开始,14:00结束。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确需现场补充材料的,考生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须联系他人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14:00前)帮助送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3.B类考生资格复审安排
B类考生资格复审于7月9日14:30开始,16:30结束。
B类考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在所报考岗位因A类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情况下,将在该岗位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确需现场补充材料的,考生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须联系他人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16:30前)帮助送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有效证件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二)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体育馆2楼(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沿河北路1号坪山高级中学正门进入)。
五、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现场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请考生将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一)报考者本人报名表;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六)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其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如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足以证明其符合报考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则资格复审时根据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其他佐证材料综合判断。如无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若部分培训机构已停业或注销,无法开具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须提交该工作时间段内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
(七)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八)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九)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面试安排
(一)参加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拟计划于7月中旬在坪山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附件内容,严格按要求提供材料。
(二)考生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生应提前了解、熟悉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当天提前做好路线规划,提早出发,确保准时参加。
(五)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六)坪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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