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4年5月6日、7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二)应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暂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代替);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暂未取得的可用《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代替。);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在一份文档中,不是打包发送。)于5月4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详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以《2024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073。
附件:
1.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2024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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